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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专项”进行时 | 教育帮扶照亮迷途少年“返航路”

【字号:    】        时间:2024-06-18      

  本网讯(通讯员 张艳)“谢谢你们的关心,是你们给他机会、拉了他一把,让他认识到错误。他现在不和我们吵架了,还帮忙干农活、照顾他爸爸,真是多亏了你们啊。”6月12日,检察官对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未成年当事人小李的情况进行回访时,小李的奶奶激动地拉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2023年8月底,小李在与爷爷吵架之后离家出走,还偷偷拿走了爷爷的全部积蓄在外吃喝玩乐。公安机关一周后找到小李时,钱已被挥霍殆尽。11月,公安机关以小李涉嫌盗窃罪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发生在家庭内部,双方当事人是爷孙关系,不能当作普通盗窃案一诉了之。”检察官接到案件后,多次和小李进行沟通,并深入小李家所在的偏远乡村进行走访调查。原来,小李父亲是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卧病在床,母亲早年外出务工未归,爷爷奶奶已年逾七旬。小李从小缺失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没有受到正确引导、律意识也有所欠缺,初中毕业后就放弃读书,又因年龄太小找不到工作,整日在家无所事事。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监护能力较差,没有关注到小李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在对小李管教时方式简单粗暴,爷孙关系比较紧张,小李因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歧路。 

  “对不起,我不应该任性、给家里添乱,还偷拿了爷爷的钱。”检察官讯问小李时,小李悔恨万分,表示自己知道错了,希望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考虑到小李此次犯罪是初犯、偶犯,且有认罪悔罪表现,家人也希望他能真正认识错误、改过自新,在听取小李及其家人意见后,检察官于2024年初将小李送往位于房县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接受专业的教育改造。 

  小李在专门学校学习期间,检察官多次向学校咨询小李的学习改造情况,该校老师评价:“小李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表现良好,在生活学习中也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容易行差踏错,面对涉罪未成年人,我们不仅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要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矫治未成年人犯罪,让失足少年迷途知返。”2024年3月,在小李为期三个月的学习结束后,该院对小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6个月考察期,定期跟踪回访小李的现实表现 

  检察官表示:“后续我们会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对小李的帮教培训,让他掌握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更好地回归社会、照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