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底,小李在与爷爷吵架之后离家出走,还偷偷拿走了爷爷的全部积蓄在外吃喝玩乐。公安机关一周后找到小李时,钱已被挥霍殆尽。11月,公安机关以小李涉嫌盗窃罪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发生在家庭内部,双方当事人是爷孙关系,不能当作普通盗窃案一诉了之。”检察官接到案件后,多次和小李进行沟通,并深入小李家所在的偏远乡村进行走访调查。原来,小李父亲是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卧病在床,母亲早年外出务工未归,爷爷奶奶已年逾七旬。小李从小缺失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没有受到正确引导、法律意识也有所欠缺,初中毕业后就放弃读书,又因年龄太小找不到工作,整日在家无所事事。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监护能力较差,没有关注到小李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在对小李管教时方式简单粗暴,爷孙关系比较紧张,小李因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歧路。
“对不起,我不应该任性、给家里添乱,还偷拿了爷爷的钱。”检察官讯问小李时,小李悔恨万分,表示自己知道错了,希望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考虑到小李此次犯罪是初犯、偶犯,且有认罪悔罪表现,家人也希望他能真正认识错误、改过自新,在听取小李及其家人意见后,检察官于2024年初将小李送往位于房县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学习,接受专业的教育改造。
小李在专门学校学习期间,检察官多次向学校咨询小李的学习改造情况,该校老师评价:“小李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表现良好,在生活学习中也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容易行差踏错,面对涉罪未成年人,我们不仅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要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矫治未成年人犯罪,让失足少年迷途知返。”2024年3月,在小李为期三个月的学习结束后,该院对小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6个月考察期,定期跟踪回访小李的现实表现。
检察官表示:“后续我们会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对小李的帮教培训,让他掌握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更好地回归社会、照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