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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检察建议促使禁猎公告“升级”

【字号:    】        时间:2018-05-02      

   本网讯(通讯员 左涛)近,经郧西检察院建议,新版《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通告》获郧西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向全县各乡镇村张贴发布。

  郧西北依秦岭,森林覆盖面积广,是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一些人“靠山吃山”,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比较猖獗,特别是电网狩猎,电死、电伤人畜事件时有发生。为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县林业局于2014年就依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划定了禁猎区、禁猎期,明确了禁用工具和方法,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了《禁猎通告》。三年来依据该公告查处了一系列非法狩猎违法犯罪案件,有力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旧版禁猎通告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陆续作了修订,为适应法律法规修改,推动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依法保护,35郧西院向县林业局提出修改禁猎通告的检察建议:一是补充完善“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确保与法规相一致;二是明确违法责任,加强违法犯罪预防;三是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四是发布主体由县林业局调整为县人民政府,提升通告的法律效力。 

    

  修改禁猎通告建议 

与林业部门就禁猎通告的修改细节展开沟通 

  县林业局依据检察建议及时修改禁猎通告,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425通告获批准,同时印发《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通告》向全县各乡镇村张贴发布。该通告是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基础性法律文件,郧西院将在环境资源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依据该通告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为“五美郧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425,经县政府批准发布的禁猎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