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张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然而张某到案后始终否认扒窃事实,面对侦查讯问,要么保持沉默,要么反复强调“那天就是从十堰市城区到郧西县城去逛街,没靠近过谁”。后该案被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某依然矢口否认。
“这是典型的‘零口供’案件,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精准认定犯罪事实,才能将盗窃者‘绳之以法’。”检察官介绍道。
检察官查看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前后,张某身着深色夹克搭配条纹长裤、撑伞在人群中数次出现,其身影轮廓与监控中尾随失主李女士并将手伸入其衣兜扒窃手机的嫌疑人高度相似。
案发时段出现在现场并实施扒窃的男子是否是张某?聚焦案件核心争议点,检察官再度梳理卷宗。监控画面虽能反映出一名穿着深色上衣、手持雨伞的男子靠近失主,伸手偷走手机后快速离开,但未能清晰呈现出其面部特征。男子撑着伞,头垂得很低,雨伞遮住了淅淅沥沥的雨水,更藏匿了他的真实面目。尽管在衣着特征方面,张某到案后的供述与监控中男子相似,但仅凭此段录像并不足以认定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即为张某。
为进一步锁定犯罪嫌疑人特征,检察官扩大证据审查范围,对案发前后的多段监控录像进行反复核查,一个关键细节吸引了检察官的目光——一把印有特殊花纹的花边雨伞。扣押清单显示,在张某被抓获时所驾驶的车辆中发现一把花边雨伞,经过比对,与监控中男子持有的雨伞款式相同,且在同一位置有完全相同的特殊花纹。
此后,检察官继续核查通讯轨迹,通过调取基站数据发现,案发当日下午15时09分至15时45分,也就是案发前后时段,张某本人手机的移动轨迹与失主手机信号在同一基站覆盖范围内,而在15时45分以后,即犯罪嫌疑人得手后,两人手机信号轨迹高度重合。这条轨迹与监控中持伞男子的行走路线完全吻合,时间节点严丝合缝。
将这些证据碎片串联起来:特定雨伞的物理特征与现场关联,通讯轨迹锁定时空交集,衣着细节强化身份指向。单个证据或许存在辩解的空间,但当雨伞的花纹、手机信号、行进路线、衣着特征形成闭环时,唯一的指向便是:实施扒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张某。
经郧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张某仍坚称无辜,认为“没抓到现行就不算数”。检察官在法庭上逐一出示证据,所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有力指控了张某的盗窃犯罪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公诉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检察官而言,“零口供”从来不是障碍,将每一份证据在逻辑链上精准归位,真相便不会缺席。
“法律的公正不仅依靠直接供述,更依赖于对客观证据的精准挖掘与严密串联。即便没有口供,散落的证据碎片也终将被织成恢恢法网,让违法者无处遁形,得到应有的惩罚。”检察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