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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字号:    】        时间:2025-09-05      

  “现一致评议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不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不符合犯罪构成,同意检察机关作拟不起诉处理!”近日,随着主持人郑重宣布,郧西县检察院一场公开听证会圆满结束。此次听证会中3名人民监督员全程认真听取案件汇报、证据展示、争议剖析,积极提问,以群众视角全面监督案件办理,切实为司法办案“把关”,最终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近年来,郧西县检察院持续深化“阳光司法”实践,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研究等关键司法环节,不仅强化外部监督,更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显著提升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案件听证“强把关”:让检察决策更透明

  郧西县检察院积极引入外部视角,广泛听取社会声音,大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在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再只是“旁听者”,而是全程参与案件汇报、证据展示、当事人陈述及评议,并就关键事实与法律适用直接提问、发表意见,从多角度剖析案件,提供客观、公正的建议。如在一起寻衅滋事案听证中,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主观无滋事故意、客观未损害他人权益,依法不构成犯罪,建议作法定不起诉处理,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该意见。

  建议研究“增刚性”:让社会治理更有效

  如何让检察建议更具实效?人民监督员来研究!在涉及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废品回收等领域的检察建议形成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全面参与,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成效进行专业“把脉”,显著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与针对性。如针对消防安全隐患,郧西县检察院在人民监督员评议后,向某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其加强风险排查、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应急能力,并开展多元化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助力平安郧西建设。

  文书送达“有温度”:让司法结果更入心

  法律文书如何送达才能更好地实现办案效果?人民监督员参与文书宣告送达,监督办案程序,以监督促规范。2025年以来,郧西县检察院已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法律文书宣告送达6次。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邀请曾参与该案听证的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既彰显程序严谨,也促使被不起诉人真诚悔过,顺利回归社会。

  特殊角色“护权益”:让司法关怀更到位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若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人民监督员可担任“合适成年人”,“零距离”参与讯问,了解案情,开展针对性教育、释法说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其改过自新。2025年8月11日,郧西县检察院在办理邓某某涉嫌盗窃案审查逮捕时,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邓某某进行讯问,因法定代理人未能到场,该院邀请任职于县城关镇中心学校的人民监督员参与讯问,监督程序合法性,并在讯问后对邓某某进行心理疏导与法治教育,助其重回正轨。

  今年以来,郧西县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26次,监督案件79件。人民监督员提出改进建议12条,采纳率达100%,推动解决3项执法不规范问题。这一机制不仅强化外部监督,更构建起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互学互鉴的平台。对检察官而言,人民监督员的提问倒逼办案能力提升,促进释法说理与程序规范;对人民监督员而言,检察院以案促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助力精准监督。

  郧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建斌表示:“邀请人民监督员绝不是‘走形式’,而是真诚借助‘第三只眼’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