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近日,郧西县检察院走进县内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在县实验小学,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以国家安全与网络安全为主题的法治宣讲。宣讲伊始,检察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系统讲解了国家安全涵盖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十六个重要领域,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并非遥不可及的概念,而是与每个人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检察官还介绍了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鼓励同学们主动担当,争做守护国家安全的“小小守门员”,用实际行动守护国家利益,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与公民权益。针对当前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情况,检察官重点围绕网络安全展开宣讲,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详细剖析了虚假购物链接、游戏装备交易骗局、网络交友陷阱等常见网络诈骗“套路”,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方式,教会同学们辨识和防范网络诈骗的方法,并送上安全上网“小锦囊”引导同学们做到“陌生网友不可信、不明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不良信息勇拒绝”,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不传播未经证实的言论,不做涉“网”违法犯罪的施害者,也不成为涉“网”违法犯罪的受害者。检察官强调,网络空间是国家安全“第五疆域”,维护网络安全就是维护国家安全,每一位同学都应争当网络空间的“安全卫士”。
在县天河英才实验学校,检察干警围绕国家安全与防范校园欺凌两大主题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检察干警首先围绕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的活动主题,结合“十五五”规划的重要意义进行讲解,引导同学们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随后,检察干警通过多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向同学们系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明确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与权利,重点解读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典型行为与法律后果,帮助同学们进一步筑牢法治底线。
校园安宁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基础,防范校园欺凌同样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一环。在防范校园欺凌部分,检察干警清晰拆解了校园欺凌的四种表现形式——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起侮辱性绰号、故意排挤同学、传播他人谣言等行为,绝非“玩笑”而是欺凌。同时,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向同学们明确了日常行为的“可为”与“不可为”,讲解了遇到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时的应对流程与求助途径,引导同学们做到不沉默、不忍让、不冲动,坚决不做施暴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此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群体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下一步,郧西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郧西、法治郧西贡献检察力量。